客家委員會修正「客家委員會獎助客家學術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第三點、第七點規定,並自即日起生效
教育部函轉客家委員會修正「客家委員會獎助客家學術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第三點、第七點規定,並自即日起生效,相關資訊請參考附件。
線上簽核公文1060011550-客家委員會獎助客家學術研究計畫作業要點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