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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「客家委員會補助社團辦理青年客家公共論壇計畫作業要點」1份

檢送「客家委員會補助社團辦理青年客家公共論壇計畫作業要點」1份,本計畫申請者應於前一年度11月1日至12月15日止,向本會申請。惟申請105年辦理者,應於即日起至9月20日止(郵戳為憑),檢附相關文件向客家委員會提出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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